需要提前在我司为商户开通订单分账功能(请联系客户经理)。
分账资金到账周期、到账方式,需提前为商户或分账接收方开通和配置,分账受理成功后按配置到账。
交易后分账场景下,交易后30日内,在剩余可分账金额大于0的情况下,可多次发起分账,最多40次。
手续费承担:
(1)分账服务不额外收取手续费。
(2)原交易手续费承担方,可以由分账接收方承担,也可以由商户承担,支持一方100%承担或各方按分账金额比例承担。
(3)由谁承担,则在他作为收款方的分账子单中上送手续费承担明细,代表当前收款方本次承担的手续费金额,当前收款方到账金额为子单中分账金额与此手续费金额的差额(sepaFeeAmount、sepaFeeRatio)。
1.
调用“3.1.3商户信息变更”接口,为存量商户开通分账业务;
2.
调用3.2.1-3.2.3相关接口,完成分账接收方信息录入;
3.
调用3.2.4-3.2.5相关接口,完成分账接收方与商户的分账关系绑定;
4.
调用“4.条码类交易接口”,接口中同时上送分账子单明细,发起支付申请;
5.
等待易生按照商户、分账接收方预先配置的结算周期和方式完成结算。
1.
调用“3.1.2商户信息录入”或“3.1.3商户信息变更”接口,为新增商户或存量商户开通分账业务;
2.
调用3.2.1-3.2.3相关接口,完成分账接收方信息录入;
3.
调用3.2.4-3.2.5相关接口,完成分账接收方与商户的分账关系绑定;
4.
调用“4.条码类交易接口”,发起支付申请,交易中暂不上送分账子单明细;
5.
针对已成功的支付交易,在交易后30天内,调用“5.1分账请求”接口,上送分账子单明细,发起分账请求;
6.
等待易生按照商户、分账接收方预先配置的结算周期和方式完成结算。